
黃馨慧指出,林佳龍上任第一天就視察BRT臨時行控中心,以「一場騙局」為由,由交通局組成「BRT體檢及改善專案小組」,上任半年,市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104年7月8日BRT正式改名「優化公車專用道」至今。其間,被監察院糾正市府惡意作廢BRT及機電廠商申請仲裁,結果要求市府給付廠商1.8億多元及自106年1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
黃馨慧說,台中審計處106年地方總預算決算報告中也明確指出,要求應付債務1.8億元,建議市府盡速籌措財源支付,避免衍生利息。交通局卻對審計結果「置若罔聞」,堅稱「絕不追加預算」,日後廠商要求給付年利率5%利息,是林佳龍私人掏腰包,還是由全體納稅人付?
黃馨慧認為,林佳龍都說預算「花在刀口上」,但從台中市政府作廢並清算BRT公司來看,因為市府團隊不作為,讓市庫損失,可以讓學童吃10年免費營養午餐,果然刀口朝向民眾都砍到鈍了,市府浪費的錢、恐怕比花在刀口的多太多,難怪連年要辦追加預算、造成市府財政債臺高築!
對此,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應,市府與BRT機電施工廠商針對爭議事項,提請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市府勇於面對及解決當年BRT匆促上路所造成各項問題,並活化相關設備。市府依仲裁結果已支付在合約範圍內的金額,但沒有支付任何款項利息。對於仲裁結果,廠商並未要求市府支付非合約金額外的項目,相關款項都不會在之前簽的合約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