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花博售票廠商抽取鉅額服務費,還可再拿獎金?李中、楊正中、顏莉敏9日拿出市府拒絕公開的契約文件,直指林佳龍市府涉嫌圖利花博門票售票廠商「三立電視公司」。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為鼓勵廠商達到200萬張售票目標後,再繼續努力推票,以達到800萬入園參觀人次目標,因此要求廠商於契約中提出激勵方案,避免廠商只賣200萬票就不賣了,期盼更多人來參觀花博;此外,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整體經費3.82億元,不僅較台北花博票務標案總額4.9億元,少了1.1億元,還包括售票通路、驗票設備、稽核等費用,更在同等標案規格下,設計了300萬張花博卡,讓市民享一日免費入園優惠。
議員表示,審計處的報告公開糾舉台中花博門票售票廠商抽取的服務費率極不合理,其服務費率從20%到65%不等,比當時台北花博門票售票廠商只有定額8.88%的服務費率高出許多,認定嚴重影響市府權益。
議員從審計處給予的資料和他們拿到契約文件顯示內情更不單純,以可售票數700萬人次為基準,廠商每張票不但抽取鉅額服務費,銷售200萬張後還有500萬張的可售票能多拿「激勵獎金」,廠商將可再多拿2億8千萬餘元的獎金。
廠商不合理的售票利潤賣愈多賺愈多,致使市庫嚴重短收,如此荒謬的契約讓審計處也看不下去,李中、楊正中、顏莉敏等議員痛批林佳龍利用花博標案涉嫌圖利特定媒體廠商。
顏莉敏表示,台中花博從早鳥預售票到正式營運全票,市庫固定只收到120元,反觀廠商的服務費率從20%到65%不等,民眾若買到全票350元,廠商就是收230元,收益高達65.7%,比台北花博每張門票廠商固定收益8.88%還多。
審計處最新公開的審核報告更直指這樣的條款影響機關權益,顏莉敏說,審計處更揭露一項涉嫌嚴重圖利的事證:「市府沒有編列預算,卻在門票銷售上又給予廠商激勵獎金,極不合理」。
顏莉敏拿出她得到的契約正本文件,根據契約內容,廠商可售票數為700萬張,廠商銷售200萬張門票,每張只要繳回市庫120元,賣到兩百萬張以後廠商竟可以再從門票中抽取激勵獎金45元到60元不等。
顏莉敏說,經她詢問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台北花博賣到800多萬張也沒有激勵獎金,台中花博銷售門票竟然給廠商如此優渥的獎金和服務費,令人瞠目結舌。
李中表示,根據審計資料及所拿到的契約文件,廠商銷售門票兩百萬張以後,200萬01張到220萬張,廠商每張再拿45元獎金;220萬張01張到240萬張,廠商每張再拿47元獎金…直到賣400萬張01張以上,廠商每張再拿60元獎金。
李中痛批,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花博門票可以賣至少700萬張,林佳龍市府卻讓廠商賣到200萬張就達履約標準,200萬張以後還設有激勵獎金讓廠商賣愈多賺愈多,廠商鉅額的服務費率加上銷售門票的獎金,以預算門票收入應收16億8千萬來看,即使把300萬張花博卡都二次入園的收入算進去,市庫仍然至少消失了11億5千7百萬元。
楊正中指出,台中花博門票嚴重涉嫌圖利廠商,審計處的審核報告已經公開寫明,據他瞭解,政風處也已函送廉政署調查,如果沒有問題,為何審計處會寫?為何政風處要函送廉政署?多名台中市議員先前到地檢署按鈴控告林佳龍和王義川涉嫌圖利廠商,如今陸續爆料出來的文件逐一揭穿真相,審計機關的報告也跟著認證。
楊正中說,台中花博門票每張給售票廠商的服務費率高得驚人,如今又被發現廠商還可從門票收入當中抽取獎金,市府原本應收到的16億8千萬,現在卻有至少11億多元無法收到,而三立卻可以先領門票服務費再領激勵獎金。
黑幕契約問題重重,楊正中說,已聽聞林佳龍市府急著想跟售票廠商三立「變更契約」以逃避刑責。李中、楊正中、顏莉敏等議員大聲疾呼檢調單位趕緊動作,事證逐漸明確,勿枉勿縱。
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應指出,在契約中廠商必須販售200萬張以上,並繳回市庫120元,保障市府至少有2億4000萬元收入,但這次花博以800萬人次入園為目標,因此希望廠商在符合契約規定,售出200萬張後仍能繼續推票,因此要求廠商於服務建議書中有提出激勵方案,相關評選項目都早已公告是公開資訊,也依法評選。
王義川表示,市府要求廠商於契約中提出激勵方案,就是希望避免廠商只賣200萬票就不賣了,也鼓勵廠商繼續推票,若票券賣越多市府收入也會越多,並不會有如議員所說賣越多虧越多的情況。
王義川也說,當初標案設計時,因廠商提供300萬張花博卡,保守估計有200萬張花博卡入場,因此售票張數最低標準則設定為200萬張,也設計廠商未達低標的罰款機制,若直接設定為要達到800萬張,同樣也要設定罰則,廠商恐無投標意願。因此設定合理的低標數字,並設定罰款機制。對於要達到800萬的高標準,則以激勵機制來努力。
對於議員將台北花博與台中花博售票相比一事,王義川也再度說明,目前台中花博已售出門票收入均已全數解繳入庫,市府在門票銷售服務上,以降低風險目的為主,與台北花博的操作思維不完全相同。
台北花博門票營收入市庫,但所有應支付成本由市府另外編列不同計畫支應,整體計費高達4.9億元,也造成不同計畫間的介面整合困難,而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整體經費3.82億元,不僅比台北少了1.1億元,還包括售票通路、驗票設備、稽核等費用,更在同等標案規格下,設計了300萬張花博卡,讓市民享一日免費入園優惠。
有關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標案團隊,王義川說,這是團隊合作的時代,花博是國際級活動,工作內容龐大,非單一廠商可獨力完成,因此票證業務由三立電視整合旺旺中時集團時藝多媒體、悠遊卡公司合組專業分工團隊得標,共同來執行,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為鼓勵廠商達到200萬張售票目標後,再繼續努力推票,以達到800萬入園參觀人次目標,因此要求廠商於契約中提出激勵方案,避免廠商只賣200萬票就不賣了,期盼更多人來參觀花博;此外,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整體經費3.82億元,不僅較台北花博票務標案總額4.9億元,少了1.1億元,還包括售票通路、驗票設備、稽核等費用,更在同等標案規格下,設計了300萬張花博卡,讓市民享一日免費入園優惠。
議員表示,審計處的報告公開糾舉台中花博門票售票廠商抽取的服務費率極不合理,其服務費率從20%到65%不等,比當時台北花博門票售票廠商只有定額8.88%的服務費率高出許多,認定嚴重影響市府權益。
議員從審計處給予的資料和他們拿到契約文件顯示內情更不單純,以可售票數700萬人次為基準,廠商每張票不但抽取鉅額服務費,銷售200萬張後還有500萬張的可售票能多拿「激勵獎金」,廠商將可再多拿2億8千萬餘元的獎金。
廠商不合理的售票利潤賣愈多賺愈多,致使市庫嚴重短收,如此荒謬的契約讓審計處也看不下去,李中、楊正中、顏莉敏等議員痛批林佳龍利用花博標案涉嫌圖利特定媒體廠商。
顏莉敏表示,台中花博從早鳥預售票到正式營運全票,市庫固定只收到120元,反觀廠商的服務費率從20%到65%不等,民眾若買到全票350元,廠商就是收230元,收益高達65.7%,比台北花博每張門票廠商固定收益8.88%還多。
審計處最新公開的審核報告更直指這樣的條款影響機關權益,顏莉敏說,審計處更揭露一項涉嫌嚴重圖利的事證:「市府沒有編列預算,卻在門票銷售上又給予廠商激勵獎金,極不合理」。
顏莉敏拿出她得到的契約正本文件,根據契約內容,廠商可售票數為700萬張,廠商銷售200萬張門票,每張只要繳回市庫120元,賣到兩百萬張以後廠商竟可以再從門票中抽取激勵獎金45元到60元不等。
顏莉敏說,經她詢問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台北花博賣到800多萬張也沒有激勵獎金,台中花博銷售門票竟然給廠商如此優渥的獎金和服務費,令人瞠目結舌。
李中表示,根據審計資料及所拿到的契約文件,廠商銷售門票兩百萬張以後,200萬01張到220萬張,廠商每張再拿45元獎金;220萬張01張到240萬張,廠商每張再拿47元獎金…直到賣400萬張01張以上,廠商每張再拿60元獎金。
李中痛批,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花博門票可以賣至少700萬張,林佳龍市府卻讓廠商賣到200萬張就達履約標準,200萬張以後還設有激勵獎金讓廠商賣愈多賺愈多,廠商鉅額的服務費率加上銷售門票的獎金,以預算門票收入應收16億8千萬來看,即使把300萬張花博卡都二次入園的收入算進去,市庫仍然至少消失了11億5千7百萬元。
楊正中指出,台中花博門票嚴重涉嫌圖利廠商,審計處的審核報告已經公開寫明,據他瞭解,政風處也已函送廉政署調查,如果沒有問題,為何審計處會寫?為何政風處要函送廉政署?多名台中市議員先前到地檢署按鈴控告林佳龍和王義川涉嫌圖利廠商,如今陸續爆料出來的文件逐一揭穿真相,審計機關的報告也跟著認證。
楊正中說,台中花博門票每張給售票廠商的服務費率高得驚人,如今又被發現廠商還可從門票收入當中抽取獎金,市府原本應收到的16億8千萬,現在卻有至少11億多元無法收到,而三立卻可以先領門票服務費再領激勵獎金。
黑幕契約問題重重,楊正中說,已聽聞林佳龍市府急著想跟售票廠商三立「變更契約」以逃避刑責。李中、楊正中、顏莉敏等議員大聲疾呼檢調單位趕緊動作,事證逐漸明確,勿枉勿縱。
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應指出,在契約中廠商必須販售200萬張以上,並繳回市庫120元,保障市府至少有2億4000萬元收入,但這次花博以800萬人次入園為目標,因此希望廠商在符合契約規定,售出200萬張後仍能繼續推票,因此要求廠商於服務建議書中有提出激勵方案,相關評選項目都早已公告是公開資訊,也依法評選。
王義川表示,市府要求廠商於契約中提出激勵方案,就是希望避免廠商只賣200萬票就不賣了,也鼓勵廠商繼續推票,若票券賣越多市府收入也會越多,並不會有如議員所說賣越多虧越多的情況。
王義川也說,當初標案設計時,因廠商提供300萬張花博卡,保守估計有200萬張花博卡入場,因此售票張數最低標準則設定為200萬張,也設計廠商未達低標的罰款機制,若直接設定為要達到800萬張,同樣也要設定罰則,廠商恐無投標意願。因此設定合理的低標數字,並設定罰款機制。對於要達到800萬的高標準,則以激勵機制來努力。
對於議員將台北花博與台中花博售票相比一事,王義川也再度說明,目前台中花博已售出門票收入均已全數解繳入庫,市府在門票銷售服務上,以降低風險目的為主,與台北花博的操作思維不完全相同。
台北花博門票營收入市庫,但所有應支付成本由市府另外編列不同計畫支應,整體計費高達4.9億元,也造成不同計畫間的介面整合困難,而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整體經費3.82億元,不僅比台北少了1.1億元,還包括售票通路、驗票設備、稽核等費用,更在同等標案規格下,設計了300萬張花博卡,讓市民享一日免費入園優惠。
有關台中花博門票系統標案團隊,王義川說,這是團隊合作的時代,花博是國際級活動,工作內容龐大,非單一廠商可獨力完成,因此票證業務由三立電視整合旺旺中時集團時藝多媒體、悠遊卡公司合組專業分工團隊得標,共同來執行,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發佈日期: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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